四川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
签发单位: | 四川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3-07-11 |
文件文号: | 川国资考核〔2013〕12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一)本通知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和国资监管职责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董事会(不含外部董事)、经营班子成员。 (二)企业负责人正职(享受待遇)的基薪分配系数为1,企业负责人副职的基薪系数,由企业根据其岗位、责任,按平均不超过0.8确定。 (三)绩效薪酬是根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的年度奖励性收入,具体标准按照《考核办法》执行。 |
关键词: | 省管企业;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
适用地域: | 四川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