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国资委党委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2015)
签发单位: | 贵州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5-05-21 |
文件文号: | 黔国资党通﹝2015﹞24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为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省委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结合系统企业和委机关工作实际,制定省国资委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实施意见。 一、党委书记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委书记承担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带头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
关键词: | 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从严治党 |
适用地域: | 贵州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