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规定的通知(2011)
签发单位: |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签发日期: | 2011-08-16 |
文件文号: | 渝国资发〔2011〕8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促进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及其所属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市属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法律纠纷案件,是指市属国有企业因争议可能引起或者已经引起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的纠纷案件。 |
关键词: | 市属企业;法律纠纷;风险防范 |
适用地域: | 重庆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