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2006)
签发单位: | 青海省人民政府 |
签发日期: | 2006-09-20 |
文件文号: | 青政办﹝2006﹞9 |
法律层级: | 地方政府规章 |
摘 要: |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应当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创造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 省人民政府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对全省中小企业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并发布本省中小企业发展产业指导目录,确定扶持重点,引导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 |
关键词: | 中小企业;市场环境;发展规划 |
适用地域: | 青海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