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007)
签发单位: | 国务院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07-06-30 |
文件文号: | 国资发产权﹝2007﹞108号 |
法律层级: | 部委规章 |
摘 要: |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各中央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强对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并及时反映工作中有关情况和问题。 |
关键词: | 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 |
适用地域: | 全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