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2016)
签发单位: | 天津市国资委办公室 |
签发日期: | 2016-08-22 |
文件文号: | 津国资产权〔2016〕18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市管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确保企业改制重组、产权流转等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号)、《天津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津国资产权〔2007〕40号,以下简称《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市管企业(以下简称备案管理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应当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工作,适用本指引。 |
关键词: | 市属企业;国有资产;项目备案 |
适用地域: | 天津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