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2009)
签发单位: | 国务院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09-02-03 |
文件文号: | 国资发评价﹝2009﹞19号 |
法律层级: | 部委规章 |
摘 要: | 各中央企业: 自2005年国资委开展高风险业务清理工作以来,多数中央企业能够按照要求,审慎经营,规范操作,严格管控,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但也有少数企业对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性、复杂性和风险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和投机心理,贸然使用复杂的场外衍生产品,违规建仓,风险失控,产生巨额浮亏,严重危及企业持续经营和国有资产安全,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关键词: | 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 |
适用地域: | 全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