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6)
签发单位: | 国务院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06-06-28 |
文件文号: | 国资委令第16号 |
法律层级: | 部委规章 |
摘 要: |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中央企业投资活动,提高中央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
关键词: |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 |
适用地域: | 全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