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07)
签发单位: | 国务院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07-06-30 |
文件文号: | 国资委 证监会令第19号 |
法律层级: | 部委规章 |
摘 要: |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推动国有资源优化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损失,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股东,是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等。 |
关键词: | 国有股东;上市公司;转让股份 |
适用地域: | 全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