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2004)
签发单位: | 国务院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04-02-12 |
文件文号: | 国资委令第4号 |
法律层级: | 部委规章 |
摘 要: |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了解掌握企业国有资产营运等情况,建立全国国有资本金统计报告工作规范,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统计报告,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根据统一的报告格式和填报要求,编制上报的反映企业年度会计期间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企业国有资产营运基本情况的文件。 |
关键词: |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 |
适用地域: | 全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