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资监管企业任期激励暂行办法(2015)
签发单位: | 江西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5-05-08 |
文件文号: | 赣国资〔2015〕5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集团公司激励保障机制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43号)的精神,进一步完善省出资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负责人退休保障水平,根据《江西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江西省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
关键词: | 出资企业;任期激励;企业负责人 |
适用地域: | 江西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