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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

签发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
签发日期: 1954-09-02
文件文号: 政务院223号
法律层级: 行政法规
摘  要: 本着鼓励和指导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业转变为公私合营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工业,逐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制定本条例。
关键词: 公私合营工业企业;社会主义改造;国家资本主义工业
适用地域: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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