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暂行办法》的通知(2008)
签发单位: | 国务院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08-09-11 |
文件文号: | 国资发法规﹝2008﹞137号 |
法律层级: | 部委规章 |
摘 要: | 第一条 为规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促进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国资委立法工作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规章以外,国资委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够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和意见等文件的总称。 |
关键词: | 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出资人职责 |
适用地域: | 全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