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2015)
签发单位: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签发日期: | 2015-07-13 |
文件文号: | 粤府〔2015〕58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政府规章 |
摘 要: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要求,现就我省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通过科学研判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采取逐年更新滚动管理方式,实现规划期内预算收支跨年度平衡。以问题为导向,研究调整相关财政收支政策,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要求,将财政预算安排与本地区重大发展战略及各项事业发展规划紧密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使中期财政规划渐进过渡到真正的中期财政预算,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 |
关键词: | 中期财政;规划管理;预算控制 |
适用地域: | 广东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