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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经济委员会 青海省政府国资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制度(2014)

签发单位: 青海省国资委
签发日期: 2014-03-21
文件文号: 青国资〔2014〕3
法律层级: 地方委办局文件
摘  要: 第一条 为规范两委机关和经委委属事业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依据《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办法》(青海省政府99号令),结合两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以外,两委依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关键词: 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监督管理
适用地域: 青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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