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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压减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意见的通知(2013)

签发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
签发日期: 2013-11-21
文件文号: 粤府办〔2013〕45号
法律层级: 地方政府规章
摘  要: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财政体制,为市、县政府更好履行职能提供财力保障,结合省级财政管理实际,现对压减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调整优化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和种类,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建立责权明晰、分配合理、管理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争取在2017年底前,将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占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支出的比重从2012年的35.7%提高到60%或以上,其中2013年提高13个百分点,2014年提高5个百分点或以上,2015-2017年平均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或以上。
关键词: 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
适用地域: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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