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山东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2016)
签发单位: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签发日期: | 2016-12-26 |
文件文号: | 鲁政办发〔2016〕76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政府规章 |
摘 要: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解决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3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以下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
关键词: | 山东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
适用地域: | 山东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