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
签发单位: | 国务院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06-08-05 |
文件文号: | 国资发纪检﹝2006﹞139号 |
法律层级: | 部委规章 |
摘 要: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完善企业管理,促进经营管理者正确履行职责,提高企业效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适用本办法。 |
关键词: | 中央企业;效能监察;企业管理 |
适用地域: | 全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