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的通知(2006)
签发单位: | 国务院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06-01-20 |
文件文号: | 国资发评价﹝2006﹞7号 |
法律层级: | 部委规章 |
摘 要: | 第一条 为做好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根据《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7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开展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为适应出资人监督工作需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监督,建立与完善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审计认定制度,客观评价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与经济责任,为企业负责人的任用、考核和奖惩提供参考依据,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
关键词: |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 |
适用地域: | 全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