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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属企业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2010)

签发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签发日期: 2010-12-17
文件文号: 津政发〔2010〕54号
法律层级: 地方政府规章
摘  要: (一)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对国有资本收益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二)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坚持如下原则: 1.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自身发展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适度集中国有资本收益,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并随着国有经济发展壮大逐步调高上缴比例。 2.相对独立,相互衔接。既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又保持与政府公共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之间的相互衔接。 3.分级编制,逐步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编制,根据条件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
关键词: 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适用地域: 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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