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1)
签发单位: | 广东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1-12-31 |
文件文号: | 粤国资综合〔2011〕227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省属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境外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境外国有资产权益,保障境外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属企业及其各级独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子企业)在我国境外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国有权益的监督管理。 |
关键词: | 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适用地域: | 广东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