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2006)
签发单位: | 国务院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06-09-30 |
文件文号: | 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 |
法律层级: | 部委规章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财政厅(局),各中央企业: 为指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规范上市公司拟订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我们制定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关键词: |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
适用地域: | 全国 |